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2019年09月26日

首页新闻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2019年09月26日

新闻 快讯
HKIAC被确认为《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的适格仲裁机构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欣然宣布,HKIAC已被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安排》”)第二条第(1)款下的适格仲裁机构。

该安排将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并将适用于该日期或之后向相关法院提出的临时措施申请。

根据《安排》,以香港为仲裁地且由HKIAC或其他适格的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前,根据中国内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中国内地有关法院申请与仲裁程序相关的临时措施。HKIAC有关《安排》签署的报道请见此处

2019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布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理解与适用》(“《理解与适用》”)的进一步信息。HKIAC将会根据《安排》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指南发布如何协助当事人申请临时措施的有关信息。

HKIAC将于2019年10月19日在香港仲裁周期间与香港律政司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研讨会,以讨论《安排》的执行情况和相关实践。HKIAC届时将发布有关研讨会的更多详细信息。

点击此处浏览韩文版本。

点击此处浏览英文版本。


Media Contact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Kiran Sanghera
Tel: +852 2525 2381
<<更多新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