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

仲裁何以是解决争议的正确选择

首页仲裁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基础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由一名或三名中立的、由或代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解决。

仲裁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协议通常载于商业合同或适用的投资协议中。

仲裁程序灵活,能使当事人通过高效的、保密的和公平的程序,获得终局的、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裁决。

仲裁裁决能基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得到执行。

仲裁的类型

有两类仲裁,即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各自的基本特点如下:

机构仲裁

机构仲裁由仲裁机构(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通常,仲裁程序按当事人选择的、由选定的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如2013《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进行。这些规则规定了程序的特点, 涵盖由提交仲裁通知直至作出裁决的整个过程。

临时仲裁

临时仲裁完全由仲裁员和当事人安排。当事人自己必须在仲裁庭的管理下设想和推进仲裁程序。当事人可选用现成的仲裁规则(如 《UNCITRAL仲裁规则》),或针对特定案件自己定制一套规则。

根据Queen Mary University 和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8年的调查,86%的裁决源于机构仲裁,临时仲裁裁决只占14%。

仲裁的主要好处

仲裁的主要好处可简述如下:

中立

在起草仲裁条款时,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中立的仲裁地。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指定他们选定的独立的仲裁员组成中立的仲裁庭。

灵活

仲裁允许当事人约定适用的程序。

节省时间和费用

由于仲裁程序灵活而裁决又是终局的,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常常较法院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更快、更便宜。

保密

仲裁审理是私下进行的,裁决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公开的。因此,争议不会泄露于公众,有助于维持商业关系。

可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适当的双边条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可能较困难。而在由150多个国家签署的《纽约公约》下,每一成员国均承诺承认和执行在其他成员国内作出的仲裁裁决。

 终局及有约束力

仲裁裁决通常是终局的,不受实体问题上的复核,也即可避免冗长的法院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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