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规则

针对個別情况的独特规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简易形式仲裁规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简易形式仲裁规则》供寻求以简短的形式解决争议的当事人使用。规则最初是由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香港分会)制定的,用于Minor Works 格式合同,但已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布,以用于更多类型的商业争议,包括建筑业的和其他商业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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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证券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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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电子交易仲裁规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电子交易仲裁规则》是为满足解决源于电子交易的争议的特殊要求而设,意在帮助当事人和仲裁员尽可能地利用仲裁程序的灵活性,以迅速和经济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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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小额和“书面审理”程序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小额程序》是为经济地解决相对小额的争议而设。最初是用来处理小额的海运争议,如不涉复杂问题的小额租船欠费,又无需证人提供口供。但此程序同样可用于非海事类的小额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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