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专业发展

对仲裁员名册和名单成员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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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要求有意留在名册或名单上的仲裁员完成最低限度的持续专业发展学分 (CPD)。

仲裁员指定委员会决定并将不时评定学分(CPD)要求。

仲裁员每年必须满足下列CPD 要求:

  • 居住在香港的仲裁员,参加一次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组织的全天的研习会(或等同物*);
  • 居住在香港境外的仲裁员,参加一次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组织或认可**的全天的CPD 研习会(或等同物)。

*   出席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举办的一天的、两个半天的或4个午餐会形式的研讨会、讨论会或仲裁员培训,亦可滿足此要求。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将会认可由著名的仲裁和教育机构所组办的会议,但不会特定地指出符合CPD要求的活动。仲裁员有责任确保他们参加的研讨会是由上述类似的机构所组办,以及包含以持续培训为目的的内容。

有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近期的培训研习会和活动,请点击此处

仲裁员必须通过填写CDPR表格记录其最新完成的CPD课程。CPDR表格可在下载。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留在合适的情形下和就个别情况酌情延长满足CPD要求的期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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