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当事人同意私下磋商以协议和解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若争议各方未能就调解员之委任达成共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可协助其委任调解员。请按此浏览更多资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有认可调解员名册。该名册上的调解员均通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评审标准制度而获得其认可资格。
HKIAC可360度环视香港天际线的设施,可为4至150人不等的聆讯、会议或研讨提供专门的场地。
HKIAC秘书处成员可在临时仲裁或由HKIAC管理的机构仲裁中担任仲裁庭秘书。
HKIAC可为仲裁庭托管收费/费用担保金、争议金额担保金或仲裁费用担保金。
HKIAC的设施专为庭审而设,又可随意调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