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條款

適用於所有HKIAC耹訊和會議設施的預訂

作即時查詢。

 

開放時間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如預訂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可另作安排。
  • 可安排星期六和/或星期日的預訂,但需視乎工作人員的情況而定。

2022預訂條款及細則 :

1. 如金額為港幣20,000以下,需於確認預訂時繳付全額款項。

2. 如金額為港幣20,000以上,請參見如下條款:

  • 需於確認預訂時繳付為金額 20%的不可退還押金


若在超過預訂日開始前的三十天或以上之預訂:

  • 需於確認預訂時繳付為總金額之 20%的不可退還押金
  • 需於預訂日期第一天開始前起計算的六十天前繳付為總金額之40%的款項
  • 剩下之金額40%的款項需於預訂日期第一天開始前起計算的二十一天前繳付


若在預訂日期開始前的三十天內預定:

  • 需於確認預訂時繳付全額款項100%
  • 若所需定金或款項沒有在相關的到期日支付,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可以通知各方,以便其中一方完成付款。若在期限內未支付款項,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有權取消預訂並沒收已經支付給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全部押金和款項。
  • 如應付款項在活動開始前仍未支付,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將保留拒絕使用場地和設施的權利。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可能會收取最高可達總額10%的滯納金。

取消預訂:

  • 任何預訂取消的請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確認。
  • 確認預訂時需繳付20%不可退還押金
  • 在預訂日期第一天開始前起計算的60天內 – 應付全額40%
  • 在預訂日期第一天開始前起計算的21天或更短的時間內 – 應付全額100%

八號颱風或極端天氣或黑色暴雨訊號安排:

  • 如有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或極端天氣或黑色暴雨訊號,HKIAC 辦公室將會關閉。
  • 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極端天氣或黑色暴雨訊號於下午一時正或之前下調為較低訊號,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工作人員會在訊號下調後的2小時內報到。
  • 如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極端天氣或黑色暴雨訊號於下午一時正或之後仍然懸掛,當日的預訂將被取消。各方可自由選擇其他日期,但請注意,客房的替代日期視供應情況而定。

 
此乃英文版本之中文翻譯,文義如有出入,當以英文版本為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