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

香港和HKIAC的案件量和裁決執行統計

首頁關於HKIAC統計數據

案件統計 - 2023

HKIAC欣然發佈2023年案件資料如下:

  • 受案總量:2023年HKIAC共受理500起案件。這些案件中,281起為仲裁案件、10起為調解案件、209起為功能變數名稱爭議案件。
  • 仲裁受案量:在2023年提交HKIAC的281起仲裁案件中,184起為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涉及的規則包括HKIAC機構仲裁規則和UNCITRAL仲裁規則。
  • 國際仲裁案件:2023年提交HKIAC的全部仲裁案件中有75.1%為國際案件、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89.7%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當事人不涉及香港當事人。2023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7.7%不涉及香港當事人,有9.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2023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9.5%的案件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
  • 爭議金額: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達928億港元(約125億美元)。由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額為860億港元(約111億美元),個案平均爭議標的為4.676億港元(約6,010萬美元)。
  • 當事人地區分佈:2023年,來自63個司法管轄區的當事人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英屬維京群島
  3. 開曼群島
  4. 新加坡
  5. 美國
  6. 俄羅斯
  7. 韓國
  8. 日本、中國澳門、英國*
  9. ​​加拿大、德國、愛爾蘭、馬歇爾群島、荷蘭、泰國*

* 表示所列地區的當事人數量相同

  • 爭議類別:2023年,HKIAC仲裁案涉及以下類別或領域:
    • 公司(21%)
    • 建築工程(17.1%)
    • 商事(16%)
    • 海事 (16%)
    • 銀行及金融服務(11.4%)
    • 國際貿易/貨物銷售(5%)
    • 專業服務(5%)
    • 智慧財產權(2.5%)
    • 保險(2.1%)
    • 航空(1%)
    • 投資(1%)
    • 私人(0.7%)
    • 能源(0.4%)
    • 其他(0.4%)
    • 房地產/不動產(0.4%)

 

  • 仲裁地:2023年啟動的仲裁中有96.8%的案件仲裁地為香港,其餘仲裁案件中仲裁地未指定。
  • 准據法:2023年提交HKIAC的爭議涉及14個不同的准據法,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被當事人選擇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中國法。下面列出了案件中被適用的准據法:
    • 香港法
    • 英國法
    • 中國法
    • 美國紐約州法
    • 開曼群島法
    • 美國德拉瓦州法
    • 韓國法
    • 英屬維京群島法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
    • 日本法
    • 蒙古法
    • 俄羅斯法
    • 塞席爾法
    • 泰國法

 

  • 仲裁語言:2023年啟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83%以英文進行,12%以中文進行,5%以中英雙語進行。
  •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2023年HKIAC共作出172項仲裁員的指定,其分類如下(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 64.5% (111)
  • 邊裁– 17.5% (30)
  • 首席仲裁員– 16.3% (28)
  • 緊急仲裁員– 1.7% (3)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 63.9% (110)
  • 臨時仲裁–12.2% (21)
  • HKIAC本地仲裁規則– 11.7% (20)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 9.9% (17)
  • HKIAC簡易形式仲裁規則– 2.3% (4)

 

  • ​2023年,HKIAC根據機構仲裁規則對112項仲裁員的提名作出了確認,其中86項由當事人提名,26項由邊裁提名。
  • ​2023年所有被HKIAC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29.7% (51)
    • 雙重國籍– 16.9% (28)
    • 澳大利亞– 15.1% (26)
    • 英國– 12.8% (22)
    • 中國內地– 6.4% (11)
    • 馬來西亞– 3.5% (6)
    • 加拿大– 2.8% (5)
    • 新加坡– 2.3% (4)
    • 德國– 2.3% (4)
    • 紐西蘭– 1.7% (3)
    • 美國– 1.7% (3)
    • 奧地利– 1.2% (2)
    • 丹麥– 1.2% (2)
    • 保加利亞– 0.6% (1)
    • 印尼– 0.6% (1)
    • 挪威– 0.6% (1)
    • 瑞士– 0.6% (1)

以下為2023年被當事人或邊裁提名並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27.6% (31)
  • 雙重國籍– 21.4% (24)
  • 英國– 16.1% (18)
  • 澳大利亞– 8% (9)
  • 新加坡– 8% (9)
  • 中國內地– 6.3% (7)
  • 奧地利– 5.4% (6)
  • 加拿大– 2.7% (3)
  • 美國– 1.8% (2)
  • 馬來西亞– 1.8% (2)
  • 法國– 0.9% (1)

在2023年HKIAC所作的172項指定中,60項指定(34.9%)為女性仲裁員,59項(34.3%)為HKIAC過去三年中未指定過的仲裁員。

在2023年經HKIAC確認的由當事人作出的86項提名中,11項指定(12.8%)為女性仲裁員,14項指定 (16.3%)為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23年經HKIAC確認的由邊裁作出的26項提名中,5項(19.2%)為女性仲裁員,5項(19.2%)為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提名且未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更多與2023年仲裁員提名及確認有關的統計資料請見HKIAC官網

  • 仲裁員挑戰:2023年HKIAC共收到5起對仲裁員的挑戰。其中3起截至2023年底尚待解決,1起被挑戰的仲裁員辭職,1起當事人撤回挑戰。此外,截止2022年底尚待解決的9起仲裁員的挑戰中,1起被支持,1起被挑戰的仲裁員辭職,6起未被受理,1起因被挑戰理由不在可適用的理由之列而被HKIAC駁回。
  •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在2023年提交HKIAC的281起仲裁案件中,共涉及771名當事人及382份合同,164起涉及多方當事人或多份合同。在184起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中,45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啟動的單個仲裁,其中24起案件的程式啟動合理性由HKIAC決定。HKIAC共收到10起合併仲裁申請,其中8起被批准,2起被駁回。HKIAC或仲裁庭共收到了8起追加當事人申請,其中3起獲批准,5起被駁回。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安排》)下的保全申請:2023年,HKIAC處理了《安排》下19例保全申請,包括財產和行為保全。申請共向13家內地人民法院提起,保全總金額達35億元人民幣(約4.91億美元)。其中,內地人民法院裁定准許保全金額約5.44億元人民幣(約7,610萬美元)。約19.5%的申請由中國內地當事人提出,其他80.5%的申請由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挪威、阿聯酋、聖基茨島、尼維斯島和美國的當事人提出。約62.4%的申請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財產,剩餘37.6%的申請涉及非中國內地當事人(即來自澳大利亞、英屬維京群島、加拿大、開曼群島、香港、新加坡、臺灣地區和美國)的財產。

  • 自《安排》於2019年10月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底,HKIAC已處理105項申請,其中99項為財產保全,2項為證據保全,4項為行為保全。申請保全的財產總金額達264億元人民幣(約37億美元)。截至2023年底,HKIAC獲悉內地法院發佈了70項裁定。其中,批准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保全申請66項,駁回4項。66項裁決所保全的財產總價值達158億元人民幣(約22億美元)。更多與《兩地保全安排》有關的統計資料請見此處
  • 緊急仲裁員:HKIAC在2023年收到3起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截至2023年總數達到35起。
  • 簡易程式:HKIAC在2023年收到24起簡易程式申請,其中15起申請獲批准,9起被駁回。
  • 初期決定程式:2023年共有5起提交至仲裁庭的初期決定程式申請。2起申請被仲裁庭駁回,2起申請被仲裁庭支援,1起申請截止2023年底尚在處理中。截至2023年,向HKIAC提交的初期決定程式申請達13個。
  • 協力廠商資助:1起仲裁案件當事人根據2018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披露協力廠商資助。
  • 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ORFSA):2023年,當事人在3起仲裁案件中披露了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ORFSA)。3起均為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其中1起為HKIAC管理的適用UNCITRAL仲裁規則的機構仲裁。其中1份ORFSA協議是於仲裁開始後簽訂的。披露的資訊沒有說明該協定是按損害賠償收費協定、按條件收費協定、還是混合式按損害賠償收費協議。
  • 仲裁庭秘書服務:2023年,HKIAC法律顧問在14起案件中被指定為仲裁庭秘書,其中11起適用HKIAC機構仲裁規則、2起適用UNCITRAL仲裁規則,1起為臨時仲裁案件。
  • 庭審:2023年HKIAC共舉行了101場庭審。其中有44場全部或部分採用線上庭審,57場在HKIAC香港總部進行現場庭審。
  • 仲裁結案:2023年,43起機構仲裁以最終裁決結案,57起機構仲裁以當事人達成和解結案。

 

案件統計 - 2022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欣然發布2022年案件統計數據:

受案總量: 2022年HKIAC共受理515起案件。這些案件中,344起為仲裁案件、161起為域名爭議案件、10起為調解案件。

仲裁受案量: 在2022提交HKIAC的344起仲裁案件中,256起為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涉及的規則包括HKIAC機構仲裁規則和UNCITRAL仲裁規則。

國際仲裁案件: 2022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83.1%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為非香港當事人(2022年啟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93.4%為國際仲裁案件)。 2022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32%不涉及香港當事人;5.8%不涉及亞洲當事人;48.3%不涉及內地當事人;17.7%既不涉及香港當事人,也不涉及內地當事人。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達到431億港元(約55億美元)。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額為367億港元(約47億美元)。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為1.806億港元(約2,320萬美元)。

當事人地區分佈: 來自63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於2022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爾京群島
  4. 開曼群島
  5. 新加坡
  6. 韓國
  7. 美國
  8. 澤西
  9. 英國
  10. 澳大利亞

爭議類別: 2022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爭議類別或領域:

  • 銀行及金融服務 (36.9%)
  • 公司 (17.7%)
  • 國際貨易/貨物銷售 (14%)
  • 海事 (12.5%)
  • 建築工程 (9.9%)
  • 專業服務(3.8%)
  • 房地產/不動產 (1.5%)
  • 能源(0.9%)
  • 保險(0.9%)
  • 私人 (0.9%)
  • 知識產權 (0.6%)
  • 電信業 (0.2%)
  • 其他 (0.2%)

仲裁地: 2022年啟動的仲裁中有97.7%的案件仲裁地為香港。其餘仲裁案件的仲裁地為英格蘭和威爾士或未指定。

準據法: 2022年提交HKIAC的爭議涉及16個不同的準據法,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準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澤西法。下面列出了這些在案件中適用的準據法,按適用頻率排序:

  • 香港法
  • 英國法
  • 澤西法
  • 中國法
  • 開曼群島法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
  • 塞舌爾法
  •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 新加坡法
  • 德國法
  • 泰國法
  • 澳門法
  • 菲律賓法
  • 台灣法
  • 墨西哥法

仲裁語言: 2022年啟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87.1%以英文進行,11.3%以中文進行,1.6%以中英雙語進行。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2022年HKIAC共作出159項仲裁員的指定。這些指定的分類如下(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 – 63.5% (101)
  • 首席仲裁員 –18.2% (29)
  • 邊裁 - 17% (27)
  • 緊急仲裁員 – 1.3% (2)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 – 55.3% (88)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 – 10.1% (16)
  • HKIAC證券仲裁規則 – 1.9% (3)
  • 臨時仲裁 – 32.7% (52)

2022年,HKIAC根據其機構仲裁規則對125項仲裁員的提名作出確認,其中90項提名為當事人作出,35項提名為邊裁作出。

下面列出了2022年所有被HKIAC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的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 32.7% (52)
  • 英國– 18.2% (29)
  • 雙重國籍– 13.8% (22)
  • 澳大利亞– 9.4% (15)
  • 新加坡– 5% (8)
  • 法國– 4.4% (7)
  • 加拿大 - 3.2% (5)
  • 中國内地 - 3.2% (5)
  • 馬來西亞 - 3.2% (5)
  • 美國 - 2.5% (4)
  • 瑞典 - 1.9% (3)
  • 丹麥 - 1.3% (2)
  • 德國 - 0.6% (1)
  • 新西蘭 - 0.6% (1)

下列為2022年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提名並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 24% (30)
  • 英國 – 22.4% (28)
  • 雙重國籍 – 21.6% (27)
  • 新加坡 – 6.4% (8)
  • 美國 – 4.8% (6)
  • 澳大利亞 – 4% (5)
  • 奥地利 – 3.2% (4)
  • 加拿大 – 1.6% (2)
  • 法國 – 1.6% (2)
  • 中國内地 – 1.6% (2)
  • 馬來西亞 – 1.6% (2)
  • 台灣 – 1.6% (2)
  • 汶萊 – 0.8% (1)
  • 德國 – 0.8% (1)
  • 伊朗 – 0.8% (1)
  • 新西蘭 – 0.8% (1)
  • 韩國 – 0.8% (1)
  • 瑞典 – 0.8% (1)
  • 泰國 – 0.8% (1)

在2022年HKIAC所作的159項指定中,43項(27%)為女性仲裁員,48項(30.2%)為HKIAC過去三年中未指定過的仲裁員。

在2022年由HKIAC確認的由當事人作出的90項任命中,17項(18.9%)為女性仲裁員,31項(34.4%)為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22年HKIAC確認的由邊裁作出的35項提名中,4項(11.4%)為女性仲裁員,17項(37%)為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仲裁員挑戰: 2022年HKIAC共收到11起仲裁員挑戰。其中1起被HKIAC駁回,1起被挑戰仲裁員辭職,9起尚待解決。其中,被HKIAC駁回的挑戰是基於被挑戰的仲裁員被指控不當行為。導致仲裁員辭職的挑戰是基於被挑戰的仲裁員沒有披露與另一程序中的一方代表的持續業務關係,該被挑戰的仲裁員最終決定不再擔任該案仲裁員。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在2022年提交HKIAC的344起仲裁案件中總共涉及997名當事人及470份合同。 344起仲裁案件中,183起涉及多方當事人或多份合同,其中26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啟動的單個仲裁。 HKIAC共收到10起合併仲裁申請,其中8起被批准,2起被駁回。 HKIAC收到了12起追加新增當事人申請,其中9起獲批准,1起被駁回,2起尚在處理中。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安排》”)下的保全申請:2022年,HKIAC處理了《安排》下的26例保全申請,包括證據保全、財產保全和行為保全。共向14家不同的內地人民法院提起,保全總金額達76億元人民幣(約11億美元)。在這些保全申請中,內地人民法院批准的保全總金額為12.6億人民幣(約1.858億美元)。約17.2%是由中國內地當事人提出,82.8%是由香港、新加坡、開曼群島、德國、澳大利亞、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當事人提出。約68.9%申請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財產,31.1%申請涉及非中國內地當事人(即來自香港、開曼群島、新加坡、美國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財產或證據。自《安排》於2019年10月實施以來,HKIAC已處理86項申請,其中81項為財產保全,2項為證據保全,3項為行為保全。請求保全的財產總額達229億元人民幣(約33億美元)。截至2022年底,HKIAC獲悉內地法院發布了58項裁定。在這58項裁定中,有54項批准了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保全申請,有4項被駁回。這54項裁決所保全的財產總價值達145億元人民幣(約21億美元)。

緊急仲裁員:HKIAC在2022年收到1起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截至2022年達到32起。

簡易程序: HKIAC在2022年收到20起簡易程序申請,其中16起申請獲批准,4起被駁回。

初期決定程序: 2022年有2起提交至仲裁庭的初期決定程序申請。 1起申請中,當事人在仲裁庭決定前達成和解。另一起申請尚在處理中。截至2022年,向HKIAC提交的初期決定程序申請的總數達到7個。

第三方資助: 2022年HKIAC受理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73起仲裁案件的當事人根據2018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披露第三方資助。另有1起仲裁案件當事人根據UNCITRAL仲裁規則披露第三方資助。​

仲裁庭秘書服務: 2022年HKIAC法律顧問在21起案件中被指定為仲裁庭秘書。其中15起適用HKIAC機構仲裁規則,3起適用HKIAC證券仲裁規則,2起適用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以及1起臨時仲裁案件。

庭審: 2022年HKIAC共舉行了93場庭審。其中有75場為全部或部分在線庭審,另有18場是在HKIAC香港總部進行的現場庭審。

仲裁结案: 2022年有56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作出最終裁決,46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的當事人達成和解。

 

案件統計 - 2021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下稱“HKIAC”)2021年案件統計情況如下:

受案總量: 2021年HKIAC共受理514起案件。這些案件中,277起為仲裁案件、12起為調解案件、225起為域名爭議案件。

仲裁受案量: 在2021年提交HKIAC的277起仲裁案件中,183起為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涉及的規則包括HKIAC機構仲裁規則、UNCITRAL仲裁規則和HKIAC證券仲裁規則。

國際仲裁案件: 2021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81.6%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為非香港當事人(2021年啟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93.4%為國際仲裁案件)。2021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8.3%不涉及香港當事人,7.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達到546億港元(約70億美元)。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額爲393億港元(約50億美元),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為1.938億港元(約2,480萬美元)。

當事人地區分佈: 來自41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21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爲(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爾京群島
  4. 開曼群島
  5. 美國
  6. 新加坡
  7. 韓國
  8. 英國
  9. 日本, 塞舌爾

爭議類別: 2021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爭議類別或領域:

  • 國際貨易/貨物銷售(24.2%)
  • 公司(19.5%)
  • 海事(17%)
  • 銀行及金融服務(16.2%)
  • 建築工程(9.4%)
  • 專業服務(5.8%)
  • 知識產權 (4%)
  • 能源(1.4%)
  • 保險(1.1%)
  • 雇傭勞動(1.1%)
  • 物業及維修(0.3%)

仲裁地: 2021年啟動的仲裁中有98.4%的案件仲裁地為香港。其餘仲裁案件的仲裁地為莫斯科、新加坡、英格蘭和威爾士或未指定。

准據法: 2021年提交HKIAC的爭議涉及13個不同的准據法,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然後是中國法。下面列出了這些在案件中適用的准據法,按適用頻率排序:

  • 香港法
  • 英國法
  • 中國法
  • 美國紐約州法
  • 開曼群島法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
  •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 新加坡法
  • 瑞士法
  • 美國俄亥俄州法律
  • 韓國法
  • 孟加拉國法
  • 美國特拉華州法

仲裁語言: 2021年啟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78.7%以英文進行,15.8%以中文進行,5.5%以中英雙語進行。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2021年HKIAC共作出了142項仲裁員的指定。這些指定的分類如下(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 66.9% (95)
  • 邊裁– 16.9% (24)
  • 首席仲裁員– 13.4% (19)
  • 緊急仲裁員– 2.8% (4)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 – 69% (98)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 – 4.2% (6)
  • HKIAC證券仲裁規則 – 1.4% (2)
  • 臨時仲裁– 25.4% (36)

2021年,HKIAC根據機構仲裁規則對164項仲裁員的提名作出了確認,其中118項提名爲當事人作出,46項提名爲邊裁作出。

下面列出了2021年所有被HKIAC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的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 27.5% (39)
  • 英國– 19.7% (28)
  • 雙重國籍– 13.4% (19)
  • 澳大利亞– 10.6% (15)
  • 中國內地– 5.6% (8)
  • 新加坡– 5.6% (8)
  • 美國– 3.5% (5)
  • 加拿大– 2.8% (4)
  • 奧地利– 2.1% (3)
  • 法國– 2.1% (3)
  • 馬來西亞– 2.1% (3)
  • 新西蘭– 2.1% (3)
  • 韓國– 2.1% (3)
  • 芬蘭– 0.8% (1)

下列為2021年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提名並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英國– 25.6% (42)
  • 香港– 23.2% (38)
  • 雙重國籍– 15.2% (25)
  • 美國– 12.2% (20)
  • 中國內地– 5.5% (9)
  • 奧地利– 4.3% (7)
  • 新加坡– 3% (5)
  • 澳大利亞– 2.4% (4)
  • 法國– 2.4% (4)
  • 加拿大– 1.9% (3)
  • 德國– 1.3% (2)
  • 巴西– 0.6% (1)
  • 意大利– 0.6% (1)
  • 馬來西亞– 0.6% (1)
  • 新西蘭– 0.6% (1)
  • 瑞士– 0.6% (1)

在2021年HKIAC所作的142項指定中,31項(21.8%)為女性仲裁員,44項(30.9%)為HKIAC過去三年中未指定過的仲裁員。

在2021年由HKIAC確認的由當事人作出的118項提名中,15項(12.7%)為女性仲裁員,40項(33.9%)為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21年HKIAC確認的由邊裁作出的46項提名中,9項(19.6%)為女性仲裁員,23項(50%)為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關於2021年仲裁員指定和確認的更多統計數據,請點擊此處

仲裁員挑戰: 2021年HKIAC共收到4起仲裁員挑戰。其中2起挑戰被HKIAC駁回,1起被撤回,1起有待解決。在HKIAC處理的2起仲裁員挑戰中,1起是基於被挑戰的仲裁員據稱出具了不一致的程序性決定,另1起是基於被挑戰仲裁員過去在另一名仲裁員的律師事務所的職位。前1起挑戰因實質問題被駁回,後1起挑戰因未繳納挑戰登記費而被駁回。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在2021年提交HKIAC的277起仲裁案件中總共涉及801名當事人及475份合同。277起仲裁案件中,131起涉及多方當事人或多份合同,其中32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啓動的單個仲裁。HKIAC共收到6起合幷仲裁申請,其中5起被批准,1起被駁回。HKIAC收到了6起追加新增當事人申請,其中3起獲批准,1起被駁回,2起尚在處理中。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安排》”)下的保全申請: 2021年,HKIAC處理了《安排》下的25例保全申請,包括證據保全、財産保全和行爲保全,共向15家不同的內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在內地保全總金額達35億元人民幣(約5.444億美元)。2021年,內地人民法院批准的保全總金額約15億人民幣(2.336億美元)。在這些保全申請中,約15%由中國內地當事人提出的,85%由香港、開曼群島、愛爾蘭、瑞士、塞舌爾、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當事人提出的。約69%申請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財產,31%申請涉及非中國內地當事人(即來自香港、開曼群島、新加坡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財產或證據。更多信息,包括所有《安排》下的所有保全申請情況,請參見此處

緊急仲裁員: 2021年HKIAC收到4起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截至2021年達到31起。

簡易程序: HKIAC在2021年收到23起簡易程序申請,其中20起申請獲批准,3起被駁回。

初期决定程序: 2021年有2起提交至仲裁庭的初期決定程序申請。在每個案件中,仲裁庭均決定不予受理申請。 截至 2021 年,向 HKIAC 提交的初期決定程序申請的總數達到 5 個。

第三方資助: 2021年HKIAC受理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5起仲裁案件的當事人根據2018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披露第三方資助。另有1起仲裁案件當事人根據2013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披露第三方資助。​

仲裁庭秘書服務: 2021年HKIAC法律顧問在20起案件中被指定爲仲裁庭秘書。其中18起案件由HKIAC根據HKIAC機構仲裁規則管理,2起案件由HKIAC根據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

庭審: 2021年HKIAC共舉行了138場庭審。其中有101場為全部或部分在線庭審,另有37場是在HKIAC香港總部進行的現場庭審。

仲裁結案: 2021年有65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作出了最終裁决,51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的當事人達成和解。

 

案件统计 - 2020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下稱“HKIAC”)2020年案件統計情况如下:

受案總量: 2020年HKIAC共受理483起案件。這些案件中,318起爲仲裁案件、16起爲調解案件、149起爲域名爭議案件。

仲裁受案量:  在2020年提交HKIAC的318起仲裁案件中,203起爲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涉及的規則包括HKIAC機構仲裁規則、UNCITRAL仲裁規則和HKIAC電子交易仲裁規則。

國際仲裁案件:  2020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72.3%爲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爲非香港當事人(2020年啓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85.7%爲國際仲裁案件)。2020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1.8%不涉及香港當事人,6.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達到688億港元(約88億美元)。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額爲513億港元(約66億美元),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爲2. 529億港元(約3240萬美元)。

當事人地區分布: 來自45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20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爲(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爾京群島
4.  美國
5.  開曼群島
6.  新加坡
7.  韓國
8.  馬來西亞
9.  英國
10. 阿聯酋

爭議類別: 2020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爭議類別或領域:

  • 國際貨易/貨物銷售 (27%)
  • 海事(18.6%)
  • 公司(18.3%)
  • 銀行及金融服務(13.5%)
  • 建築工程 (10.7%)
  • 專業服務(7.2%)
  • 保險 (2.2%)
  • 知識産權 (2.2%)
  • 雇傭勞動 (0.3%)

仲裁地:  2020年啓動的仲裁中有99.4%的案件仲裁地爲香港。其餘仲裁案件的仲裁地分別爲上海和倫敦。

准據法:2020年提交HKIAC的爭議涉及12個不同的准據法,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中國法。下面列出了這些在案件中適用的准據法,按適用頻率排序:

  • 香港法
  • 英國法
  • 中國法
  •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
  • 美國紐約州法
  • 開曼群島法
  • 美國特拉華州法
  • 德國法
  • 意大利法
  • 新加坡法
  • 臺灣法
  •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原則

仲裁語言:  2020年啓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80.8%以英文進行,15.8%以中文進行,3.4%以中英雙語進行。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2020年HKIAC共作出了149項仲裁員的指定。這些指定的分類如下(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 – 52.3% (78)
  • 邊裁 – 24.2% (36)
  • 首席仲裁員 – 14.1% (21)
  • 緊急仲裁員 – 9.4% (14)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 – 69.1% (103)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 – 4% (6)
  • HKIAC電子交易仲裁規則 – 2% (3)
  • HKIAC證券仲裁規則 – 0.7% (1)
  • 臨時仲裁 – 24.2% (36)

 

2020年,HKIAC根據機構仲裁規則對135項仲裁員的提名作出了確認,其中99項提名爲當事人作出,36項提名爲邊裁作出。

 

下面列出了2020年所有被HKIAC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的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香港 – 22.8% (34)
  • 英國 – 18.8% (28)
  • 雙重國籍 – 16.8% (25)
  • 澳大利亞 – 10.1% (15)
  • 新加坡 – 5.4% (8)
  • 馬來西亞 – 5.4% (8)
  • 中國內地 – 4% (6)
  • 加拿大 – 4% (6)
  • 美國 – 2.7% (4)
  • 法國 – 2.7% (4) 
  • 新西蘭 – 1.9% (3)
  • 奧地利 – 1.3% (2)
  • 德國 – 1.3% (2)
  • 瑞典 – 0.7% (1)
  • 葡萄牙 – 0.7% (1)
  • 韓國 – 0.7% (1)
  • 臺灣 – 0.7% (1)

下列爲2020年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提名幷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英國 – 21.5% (29)
  • 香港 – 16.3% (22)
  •  雙重國籍 – 13.3% (18)
  •  中國內地 – 11.9% (16)
  •  美國 – 9.6% (13)
  • 奧地利 – 7.4% (10)
  •  澳大利亞 – 4.4% (6)
  • 法國 – 3% (4)
  • 新加坡 – 3% (4)
  • 加拿大 – 2.3% (3)
  • 瑞士 – 1.5% (2)
  • 德國 – 1.5% (2)
  • 新西蘭 – 1.5% (2)
  • 文萊 – 0.7% (1)
  • 蒙古 – 0.7% (1)
  • 馬來西亞 – 0.7% (1)
  • 瑞典 – 0.7% (1)

在2020年HKIAC所作的149項指定中,34項(22.8%)爲女性仲裁員,74項(49.7%)爲HKIAC過去三年中未指定過的仲裁員。

在2020年由HKIAC確認的由當事人作出的99項提名中,11項(11.1%)爲女性仲裁員,44項(44.4%)爲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20年HKIAC確認的由邊裁作出的36項提名中,12項(33.3%)爲女性仲裁員,17項(47.2%)爲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關于2020年仲裁員指定和確認的更多統計數據,請點擊此處

仲裁員質疑:  2020年HKIAC共收到1起仲裁員質疑。該起質疑基于被質疑仲裁員在涉及一類特定行業的案件中代理一方當事人,及收到該當事人方律師的代理指示的數量。該起質疑得到支持。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在2020年提交HKIAC的318起仲裁案件中總共涉及891名當事人及434份合同。318起仲裁案件中,112起涉及多名當事人或多份合同,其中25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啓動的單個仲裁。HKIAC共收到8項合幷仲裁申請,其中7項申請被批准,1項被駁回。HKIAC收到了4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4項申請均獲批准。

《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安排》”)下的保全申請: 2020年,HKIAC根據《安排》受理了22例保全申請,包括證據保全、財産保全和行爲保全,共向14家不同的內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在內地保全總金額達64億元人民幣(約9.88億美元)。2020年,內地人民法院批准的保全申請總金額約人民幣44億(6.833億美元)。在這些保全申請中,約18%是由中國內地當事人提出的,82%是由香港、日本、臺灣、開曼群島、新加坡、薩摩亞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當事人提出的。約55%的申請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財産,27%的申請涉及非中國內地當事人(即來自香港、法國、聖基茨和尼維斯、荷蘭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財産或證據,18%的申請涉及中國內地和非中國內地(即來自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香港和聖基茨和尼維斯)當事人的財産。

緊急仲裁員: 2020年HKIAC收到14起緊急仲裁員申請(包括相關仲裁中的11項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達到27起。

簡易程序:  HKIAC在2020年收到28起簡易程序申請,其中24起申請獲批准,4起被駁回。

初期决定程序:2020年有3起提交至仲裁庭的初期决定程序申請。其中1起申請中仲裁庭根據當事人的協議處理後决定駁回。其餘1起申請中仲裁庭决定不予處理,另1起申請中仲裁庭應申請人申請終止仲裁因而沒有推進。

第三方資助: 2020年HKIAC受理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3起仲裁案件的當事人根據2018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披露第三方資助。​

仲裁庭秘書服務:  2020年HKIAC法律顧問在18起案件中被指定爲仲裁庭秘書。其中14起案件由HKIAC根據HKIAC機構仲裁規則管理,3起由HKIAC根據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1起爲臨時仲裁。

庭審: 2020年HKIAC共舉行了117場庭審。其中有80場爲全部或部分在綫庭審(其中2場由HKIAC上海代表處提供支持),而37場是在HKIAC香港總部進行的現場庭審。

仲裁結案: 2020年有52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作出了最終裁决。4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的當事人達成和解,仲裁庭作出和解裁决。

 

案件統計 - 2019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下稱“HKIAC”)2019年案件統計情况如下:

受案總量: 2019年HKIAC共受理503起案件。這些案件中,308起爲仲裁案件、12起爲調解案件、182起爲域名爭議案件、1起爲審裁案件。

仲裁受案量: 在2019年提交HKIAC的308起仲裁案件中,173起爲HKIAC管理的機構仲裁案件,涉及的規則包括HKIAC機構仲裁規則、UNCITRAL仲裁規則和HKIAC電子交易仲裁規則。

國際仲裁案件: 2019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80.9%爲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爲非香港當事人(2019年啓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有92.5%爲國際仲裁案件)。2019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5%不涉及香港當事人,3.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額達到364億港元(約47億美金)。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額爲267億港元(約34億美金),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爲1. 544億港元(約1990萬美金)。

當事人地區分布: 來自56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19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爲(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爾京群島
  4. 美國
  5. 開曼群島
  6. 新加坡
  7. 韓國
  8. 英國
  9. 瑞士
  10. 澳門

爭議類別: 2019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爭議類別或領域:

  • 國際貨易/貨物銷售 (34.3%)
  • 公司 (17%)
  • 建築工程 (14.8%)
  • 海事 (14.4%)
  • 銀行及金融服務(10.5%)
  • 專業服務 (2.9%)
  • 保險 (2.5%)
  • 知識産權 (2.5%)
  • 雇傭勞動 (0.4%)
  • 能源 (0.4%)

仲裁地: 2019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的仲裁地均爲香港。

准據法: 2019年提交HKIAC的爭議涉及11個不同的准據法,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中國法。下面列出了這些在案件中適用的准據法,按適用頻率排序:

  • 香港法
  • 英國法
  • 中國法
  • 美國紐約州法
  • 蒙古法
  • 韓國法
  • 菲律賓法
  • 瑞士法
  • 澳門法
  • 俄羅斯法
  • 老撾法
  • 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仲裁語言: 2019年啓動的機構仲裁案件中,80.3%以英文進行,14.5%以中文進行,5.2%以中英雙語進行。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2019年HKIAC共作出了122項仲裁員的指定。這些指定的分類如下(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 - 69.7% (85)
• 邊裁 - 20.5% (25)
• 首席仲裁員 - 9.8% (12)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 - 54.9% (67)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 - 15.6% (19)
• 臨時仲裁 - 29.5% (36)

2019年,HKIAC根據機構仲裁規則對137項仲裁員的提名作出了確認,其中96項提名爲當事人作出,41項提名爲邊裁作出。

下面列出了2019年所有被HKIAC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的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 英國 - 29.5% (36)
  •  香港 - 27.9% (34)
  •  澳大利亞 - 8.2% (10)
  •  中國內地 - 7.4% (9)
  •  雙重國籍 - 7.4% (9)
  •  新加坡 - 6.6% (8)
  •  加拿大 - 4.1% (5)
  •  馬來西亞 - 3.3% (4)
  •  新西蘭 - 1.6% (2)
  •  美國 - 1.6% (2)
  •  法國 - 1 (0.8%)
  •  冰島 - 1 (0.8%)
  •  瑞典 - 1 (0.8%)

下列爲2019年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提名幷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數量和百分比排列:

  •  英國 - 24.1% (33)
  •  香港 - 23.4% (32)
  •  雙重國籍 - 13.1% (18)
  •  中國內地 - 8.8% (12)
  •  美國 - 7.3% (10)
  •  澳大利亞 - 4.4% (6)
  •  加拿大 - 4.4% (6)
  •  新加坡 - 4.4% (6)
  •  韓國 - 2.9% (4)
  •  奧地利 - 2.2% (3)
  •  法國 - 2.2% (3)
  •  馬來西亞 - 1.4% (2)
  •  新西蘭 - 0.7% (1)
  •  瑞士 - 0.7% (1)

在2019年HKIAC所作的122項指定中,25項(20.5%)爲女性仲裁員, 49項 (40.2%) 爲HKIAC過去三年中未指定過的仲裁員。

在2019年由HKIAC確認的由當事人作出的96項提名中,15項(15.6%)爲女性仲裁員,40項(41.7%)爲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19年HKIAC確認的由邊裁作出的41項提名中,9項(21.9%)爲女性仲裁員,23項(56.1%)爲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提名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仲裁員質疑: 2019年HKIAC共收到3起仲裁員質疑。所有質疑均被駁回。其中一項質疑是基于被質疑的仲裁員據稱未能披露其與一方代理律師的專業聯繫以及共同積極參與仲裁活動和業務。另外兩項質疑是相同的,所基于的情况包括被質疑的仲裁員參與某研討會、他與一方當事人的兩名大律師之間的專業關係以及他披露相關信息的方式。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在2019年提交HKIAC的308起仲裁案件中總共涉及718名當事人及超過450份合同。308起仲裁案件中,93起涉及多名當事人或多份合同,其中14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啓動的單個仲裁。HKIAC共收到4項合幷仲裁申請,其中3項被批准,1項被駁回。HKIAC收到了4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全部申請獲得批准。

《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下稱“《安排》”)下的保全申請: 2019年,HKIAC根據《安排》受理了13例保全申請,其中包括財産保全申請和證據保全申請,共向10家不同的內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保全總金額達55億元人民幣(約7.98億美元)。2019年,內地人民法院批准的保全申請總金額約人民幣17億(2.44億美元)。在這些保全申請中,約40%是由中國內地當事人提出的,60%是由香港、瑞士、新加坡、薩摩亞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當事人提出的。約60%的申請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財産或證據,而40%涉及香港、荷蘭、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當事人的財産。

緊急仲裁員: 2019年HKIAC未收到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達到13起。

簡易程序: HKIAC在2019年收到21起簡易程序申請,其中16起申請獲批准,5起被駁回。

第三方資助: 2019年HKIAC受理的機構仲裁案件中未有第三方資助的披露。

仲裁庭秘書服務: 2019年HKIAC法律顧問在12起案件中被指定爲仲裁庭秘書。其中8起案件由HKIAC根據HKIAC機構仲裁規則管理,3起由HKIAC根據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1起爲臨時仲裁。

仲裁結案: 2019年有48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做出了最終裁决。7起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的當事人達成和解,仲裁庭做出和解裁决。

 

案件統計 - 2018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2018年案件統計情況如下:

  • 受案總量:2018年HKIAC共受理521起案件。這些案件中,265起為仲裁案件、21起為調解案件、235起為功能變數名稱爭議案件。
     
  • 仲裁受案量:在2018年提交HKIAC的265起仲裁案件中,146起為HKIAC依照HKIAC機構仲裁規則或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的仲裁。
     
  • 國際仲裁案件:2018年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有71.7%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為非香港當事人(2018年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有80.7%為國際仲裁案件)。2018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39.4%不涉及香港當事人,8.4%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 總爭議金額: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和達到522億港元(約67億美金),相比2017年的50億美金增長了34%。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和為492億港元(約63億美金)。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為3.372億港元(約4320萬美金)
     
  • 當事人國籍:來自40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18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 10 的國家或地區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京群島
  4. 美國
  5. 開曼群島
  6. 新加坡
  7. 韓國
  8. 澳門|越南
  9. 馬來西亞

 

  • 爭議類別:2018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領域:
  1. 國際貿易/貨物銷售:29.6%
  2. 公司:18.6%
  3. 海事:15.1%
  4. 建築工程:13.7%
  5. 銀行及金融服務:11.9%
  6. 專業服務:8.0%
  7. 智慧財產權:1.8%
  8. 國家與投資者之間的爭端:0.9%
  9. 保險:0.4%
  • 投資者仲裁:2018年有兩起投資仲裁提交HKIAC。這兩起案件均由HKIAC依照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其中一起案件仲裁地在香港,另一起案件的仲裁地不在香港。
     
  • 仲裁地:2018年發起的仲裁中有94.7%的案件仲裁地在香港。其餘的(非基於條約的)仲裁案件確定的仲裁地分別包括澳門、新加坡或者“香港和印度”。
     
  • 准據法:在2018年提交HKIAC的爭端中,有19個不同的准據法被選擇適用,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中國法。下面列出了這些在案件中適用的准據法,按適用頻率排序:
  1. 香港法
  2. 英國法
  3. 中國法
  4. 馬來西亞法
  5. 美國加州法
  6. 開曼群島法
  7. 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印尼法、國際公法
  8. 美國伊利諾州法、蒙古法、西澳大利亞法、薩摩亞法、澳門法、美國紐約州法、義大利法、新加坡法、瑞士法、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原則

 

  • 仲裁語言:74%的機構仲裁使用的語言是英文,12.4%是中文,7.2%是中英雙語。剩餘6.4%的案件仲裁語言為“日語和英語”或者“韓語和英語”
     
  •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2018年HKIAC共指定了125名仲裁員。這些任命的分類如下:
    •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64%(80)
      • 邊裁17.6%(22)
      • 首席仲裁員16%(20)
      • 緊急仲裁員2.4%(3)
         
    •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55.2%(69)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20.8%(26)
      • 臨時仲裁24%(30)

2018年,HKIAC根據機構規則共確認了93名仲裁員,其中69名仲裁員為當事人選擇,24名仲裁員為邊裁選擇。

下面列出了所有被HKIAC直接指定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頻率排列:

1.英國-29.6%(37)

2.香港-20.0%(25)

3.加拿大-5.6%(7)

3.新加坡-5.6%(7)

5.澳大利亞-4.8%(6)

5.法國-4.8%(6)

5.中國內地-4.8%(6)

8.奧地利-2.4%(3)

8.馬來西亞-2.4%(3)

8.紐西蘭-2.4%(3)

11.丹麥-0.8%(1)

11.西班牙-0.8%(1)

11.瑞典-0.8%(1)

11.美國-0.8%(1)

15.雙重國籍-14.4%(18)

下面列出了所有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指定並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頻率排列:

1.香港-29.0%(27)

2.英國-28.0%(26)

3.中國內地-5.4%(5)

3.新加坡-5.4%(5)

3.美國-5.4%(5)

6.澳大利亞-4.3%(4)

7.法國-3.2%(3)

7.加拿大-3.2%(3)

9.奧地利-2.2%(2)

9.紐西蘭-2.2%(2)

9.韓國-2.2%(2)

12.馬來西亞-1.0%(1)

12.瑞典-1.0%(1)

12.  瑞士-1.0%(1)

15.  雙重國籍–6.5%(6)
 

在2018年HKIAC做出的125項任命中,22名(17.6%)為女性仲裁員,18名(14.4%)為HKIAC過去三年中未任命過的仲裁員。

在2018年當事人做出並由HKIAC確認的69項任命中,7名(10.1%)為女性仲裁員,21名(30.4%)為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指定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18年邊裁做出並由HKIAC確認的24項任命中,2個(8.3%)為女性仲裁員,7名(29.2%)為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指定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有關2018年仲裁員指定和確認的進一步統計資料,請點擊此處。

  • 仲裁員質疑:2018年HKIAC共收到6起仲裁員質疑。所有質疑均被駁回。
  • 緊急仲裁員:HKIAC在2018年收到3起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已達到13起)。3項申請均被接受,並由緊急仲裁員做出緊急裁決。
  • 簡易程式:HKIAC在2018年收到19起簡易程式申請,其中13起申請獲HKIAC批准,6起被駁回。
  •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2018年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共99起涉及多個當事人或多個合同。其中13起案件根據多份合同啟動了單個仲裁程式。HKIAC收到了9項合併仲裁申請,其中8項被批准,1項被駁回。HKIAC收到了2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其中1項被批准,1項被駁回。
  • 仲裁庭秘書服務:2018年HKIAC秘書處成員被指定為10個案件的仲裁庭秘書(相比于2017年的4個案件增加了150%)。其中6個案件由HKIAC根據HKIAC機構仲裁規則管理,4個由HKIAC根據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
  • 仲裁終結:2018年有44個HKIAC管理的仲裁做出了最終裁決。9個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的當事人達成和解,仲裁庭做出和解裁決並終結仲裁程式。

 

案件統計 - 2017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2017年案件統計情況如下: 

  • 受案總量:2017年HKIAC共受理532起案件(相比2016年增長了15.7%)。這些案件中,297起為仲裁案件、15起為調解案件、220起為功能變數名稱爭議案件。 
  • 仲裁受案量:在2017年提交HKIAC的297起仲裁案件中,156起為HKIAC依照HKIAC機構仲裁規則或UNCITRAL仲裁規則管理的仲裁(相比2016年增長了66%)。 
  • 國際仲裁案件:2017年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有73.1%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為非香港當事人(2017年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中有72.3%為國際仲裁案件)。2017年提交HKIAC的仲裁案件中有40.8%不涉及香港當事人,5.2%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 總爭議金額:2017年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和達到393億港元(約50億美金),相比2016年的25億美金增長了100%。由HKIAC管理的仲裁案件爭議金額總和為368億港元(約47億美金)。個案平均爭議金額為2.4億港元(約3千萬美金) 
  • 當事人國籍:來自39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於2017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0的國家或地區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新加坡
  4. 英屬維京群島
  5. 開曼群島
  6. 美國
  7. 韓國
  8. 澳門
  9. 英國 
  • 爭議類別:2017年,HKIAC案件涉及以下領域:
  1. 國際貿易:31.9%
  2. 建築工程:19.2%
  3. 公司:13.5%
  4. 海事:8.8%
  5. 專業服務:8.1%
  6. 銀行及金融服務:6.2%
  7. 智慧財產權:4.6%
  8. 能源:1.9%
  9. 保險:1.2%
  10. 其他:4.6%
  • 仲裁地:2017年發起的仲裁中所有案件的仲裁地均在香港。 
  • 准據法:在2017年提交HKIAC的爭端中,有14個不同的准據法被選擇適用,其中香港法是最常見的准據法,其次是英國法和中國法。 
  • 仲裁語言:86.9%的機構仲裁使用的語言是英文,11.2%是中文,1.9%是中英文雙語。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2017年HKIAC共指定了97名仲裁員。這些任命的分類如下:

仲裁員角色

  • 獨任仲裁員72.2%(70)
  • 邊裁13.4%(13)
  • 首席仲裁員9.3%(9)
  • 緊急仲裁員5.2%(5)


​適用的規則

  • HKIAC機構仲裁規則49.48%(48)
  • 臨時仲裁42.27%(41)
  • UNCITRAL仲裁規則(由HKIAC管理)8.25%(8)

 

2017年,HKIAC根據機構規則共確認了86名仲裁員,其中60名仲裁員為當事人選擇,26名仲裁員為邊裁選擇。

 下面列出了所有被當事人或者邊裁指定並由HKIAC確認的仲裁員所來自的國家或地區,按指定頻率排列:

1.英國- 46.4% (40)

2.加拿大- 11.5%(10)

3.澳大利亞- 10.5% (9)

4.香港- 8.1% (7)

5.新加坡- 4.7% (4)

6.中國內地- 4.7% (4)

7.美國- 4.7% (4)

8.奧地利- 3.5% (3)

9.馬來西亞- 2.3% (2)

10.印度- 1.2% (1)

11.韓國- 1.2% (1)

12.紐西蘭- 1.2% (1)

 

在2017年HKIAC做出的97項任命中,16名(16.5%)為女性仲裁員,32名(33%)為HKIAC過去三年中未任命過的仲裁員。
在2017年當事人做出並由HKIAC確認的60項任命中,9名(15%)為女性仲裁員,15名(25%)為過去三年中未被當事人指定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在2017年邊裁做出並由HKIAC確認的26項任命中,4個(15.4%)為女性仲裁員,10名(38.5%)為過去三年中未被邊裁指定且被HKIAC確認的仲裁員。
有關2017年仲裁員指定和確認的進一步統計資料,請點擊此處。

仲裁員質疑:2017年HKIAC共收到4起仲裁員質疑。其中3起質疑被駁回,1起導致受質疑的仲裁員主動回避。

緊急仲裁員:HKIAC在2017年收到4起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已達到10起)。4起申請均被接受,並由緊急仲裁員做出緊急裁決。

簡易程式:HKIAC在2017年收到15起簡易程式申請,其中11起申請獲HKIAC批准。 

多方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2017年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共82起涉及多個當事人或多個合同(占到仲裁總受案量的27.6%)。其中9起案件根據多份合同啟動了單個仲裁程式。HKIAC收到了11項合併仲裁申請,其中9項被批准。HKIAC收到了5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其中2項被批准。

 

仲裁庭秘書服務:2017年HKIAC秘書處成員被指定為4個案件的仲裁庭秘書。這些案件由HKIAC根據2013年HKIAC機構仲裁規則管理,仲裁語言為英語。在這4個案件中,有3個案件已告終結。根據已終結案件的統計資料,仲裁庭秘書的費用平均占仲裁庭費用的6.4%。

 

仲裁終結:2017年有36個HKIAC管理的仲裁終結並做出了最終裁決。

 

案件統計 - 2016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HKIAC) 2016 年案件統計資訊如下。 

  • 受案總量:  2016年 HKIAC 共受理 460 起案件。這些案件中, 262 起為仲裁案件、15 起為調解案件、 183 起為域名爭議案件。  
  • 仲裁受案量:  在 262 起仲裁案件中,  94  起為 HKIAC 依照 HKIAC 機構仲裁規則或 UNCITRAL 規則管理的仲裁。   
  •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和達到 194 億港元(約 25 億美元)。
  • 國際仲裁案件:  HKIAC 2016年仲裁案件持續以國際案件為主。 78.4% 的仲裁案件涉及至少一個非香港當事人。 87.2% 的機構仲裁案件為國際案件。 49.1% 與香港沒有聯繫。 6.6% 與亞洲沒有聯繫。
  • 當事人國籍:  來自 39 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16年參與了 HKIAC 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 10 的國家或地區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京群島
    4. 新加坡
    5. 美國
    6. 韓國
    7. 馬紹爾群島 | 臺灣 | 澳門
    8. 開曼群島
    9. 英國
    10. 荷蘭 | 塞席爾 | 日本
  • 爭議類別
    1. 公司與金融: 29.3%;
    2. 海事: 21.6%
    3. 建築工程: 19.2%
    4. 國際貿易: 10.8%
    5. 智識產權: 5.4%
    6. 能源: 2.4%
    7. 保險:2.4%
    8. 其他: 8.9%
  • 仲裁地:  香港仍然是HKIAC仲裁中最常選擇的仲裁地。新加坡在一個 HKIAC 案件中被選為仲裁地。  
  • 准據法:  香港法是實體合同准據法的首選,其次是英國法中國法。 
  • 語言:  79.8% 的機構仲裁使用的語言是英文, 12.8% 是中文, 7.5% 是中英文雙語。
  •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2016年 HKIAC 共指定 75 名仲裁員,確認 62 名仲裁員。 排名前10的國籍如下。女性仲裁員獲得了來自當事人、仲裁員和 HKIAC 的 18 次指定 ( 11.5%)。 
    1. 英國
    2. 香港
    3. 澳大利亞
    4. 新加坡
    5. 加拿大
    6. 中國內地
    7. 奧地利
    8. 馬來西亞
    9. 美國
    10. 紐西蘭
  • 仲裁員質疑:  2016年沒有當事人對仲裁員提出質疑。
  • 緊急仲裁員:  HKIAC 在2016年收到 2 項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已達到 8 項)。兩項申請均被接受,並由緊急仲裁員作出和解指令或裁決。 
  • 簡易程序:  HKIAC 在2016年收到根據 2013 HKIAC 機構仲裁規則(“《規則》”)第41條提出的 15 項簡易程序申請,其中 8 項申請獲 HKIAC 批准。   
  • 多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 43 起涉及多個當事人或多個合同。在 7 起總共涉及 19 份合同的案件中,每起案件均按照《規則》第29條啟動了單個仲裁程序。HKIAC收到了 4 項合併仲裁申請和 3 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 1 項合併仲裁申請和 2 項追加當事人申請獲批准。
  • 裁決:   HKIAC仲裁庭作出了 65 項仲裁裁決。   

 

案件統計 - 2015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2015年案件資料呈現強勢增長,記錄了自2010年以來的最高受案量,及總爭議金額的歷史新高。 

  • 受案總量: 2015年HKIAC 共受理520 起案件。這些案件中,271起為仲裁案件、22起為調解案件、227起為功能變數名稱爭議案件。  
  • 仲裁受案量: 在271 起仲裁案件中, 116 起為HKIAC依照HKIAC機構仲裁規則或UNCITRAL規則管理的仲裁。   
  • 總爭議金額: 所有仲裁案件的爭議金額總和達到479億港元(約62億美金)。
  • 國際仲裁案件: HKIAC 2015年仲裁案件持續以國際案件為主。79% 的仲裁案件涉及非香港當事人。94.8%的機構仲裁案件為國際案件。43.3%與香港沒有聯繫。6.1% 與亞洲沒有聯繫。
  • 當事人國籍: 來自41個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于2015年參與了HKIAC仲裁。這些當事人中排名前15的國籍為(按案件數量排列): 
    1. 香港
    2. 中國內地
    3. 英屬維京群島
    4. 澳門 | 新加坡
    5. 澳大利亞
    6. 英國 | 美國
    7. 開曼群島
    8. 韓國 | 馬紹爾群島
    9. 蒙古 | 德國 | 薩摩亞群島
    10. 臺灣 | 巴拿馬
  • 爭議類別:  在2015年,大量不同類別的爭議提交到HKIAC仲裁。這些爭議的一半為商事案件,22.2% 屬於建築工程案件,18% 為海事案件,公司和保險爭議分別占8.9% 和0.9% 。    
  • 仲裁地: 香港仍然是HKIAC仲裁中最常選擇的仲裁地。澳門俄勒岡和“英格蘭&威爾士”在部分HKIAC案件中被選為仲裁地。  
  • 准據法:  香港法是實體合同准據法的首選,其次是英國法,再次是中國法。 
  • 語言:  79%的機構仲裁使用的語言是英文,7.4% 是中文,13.6% 是中英文雙語。
  • 仲裁員的指定和確認:  排名前10的國籍是:英國、香港、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加拿大、中國內地、馬來西亞、瑞典和新西蘭。 女性仲裁員獲得了16次指定 。
  • 仲裁員質疑:當事人提出了6項對仲裁員的質疑。HKIAC駁回了所有質疑並給於了駁回的理由。
  • 緊急仲裁員: HKIAC在2015年收到2項緊急仲裁員申請(此類申請的總數現已達到6項)。其中一項申請被緊急仲裁員拒絕。另一項申請人沒有要求繼續進行。 
  • 簡易程式9 項簡易程式申請根據2013 HKIAC 機構仲裁規則(“《規則》”)第41條提出。其中7 項申請獲HKIAC批准。   
  • 多當事人或多合同仲裁:  提交HKIAC仲裁的案件中四分之一涉及多個當事人或多個合同。在7起總共涉及53 份合同的案件中,每起案件均按照《規則》第29條啟動了單個仲裁程式。HKIAC收到了 2 項合併仲裁申請和 2 項追加新增當事人的申請。所有申請均獲批准。
  • 裁決:   HKIAC仲裁庭作出了27項仲裁裁決。   

 

案件統計 - 2014

In 2014, HKIAC handled a total of 477 new disputes - 252 were arbitration matters, 201 were domain name disputes and 24 were mediations. Of the 252 arbitrations, 110 were fully administered by HKIAC. This represents a 36% growth from 2013 and a 62% increase from 2012. The total value in dispute of the arbitration cases also increased from US$2 billion in 2013 to US$2.8 billion in 2014. HKIAC continues to be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venues for cross-border disputes, as 93% of its new administered arbitrations in 2014 were international in nature featuring parties from 38 jurisdictions.

While HKIAC continues to serve as a popular institution for China-related disputes, 2014 saw an increase in cases involving parties that were not from Mainland China or Hong Kong. Apart from general commercial disputes, the top five industry sectors that gave rise to the most significant number of HKIAC administered arbitrations were energy & resources (18.2%), maritime & shipping (15.5%), consulting & professional services (13.6%), corporate & ; M&A (10.9%), and banking & finance (8.2%). 

 

案件統計 - 2013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2013年的受案量繼續增長。中心共處理了463起爭議解決案件。由中心管理的案件數量也維持了強勁的長勢。在2013年新增的260起仲裁案件中,有81起由中心秘書處全程管理,相比2012年增長了20%,比2011年增長了97%。2013年,中心處理的爭議總額多達20億美元,相比2012年增長了11%。在這一年中,中心接收的案件當事人分別來自32個國家和地區。在所有仲裁案件中,75%的案件為國際仲裁,25%為本地仲裁。在中心管理的案件中,91%為國際仲裁。選擇使用港仲仲裁最頻繁的當事人依然來自中國內地。其他使用港仲仲裁的當事人分別來自臺灣、美國、新加坡、英屬維京群島、韓國、開曼群島、德國、日本和菲律賓等。在中心管理的案件中,商事爭議(47%)、公司爭議(27%)和海事爭議(11%)仍然是主要的爭議領域。此外,與智慧財產權爭議或與私募股權爭議有關的管理仲裁案件也有所增長。

在中心處理的全部爭議解決案件中,包括170起域名爭議和33起調解案件。域名爭議數量相比2012年增長了46%。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13年共委任193位仲裁員。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海事仲裁組報告,其成員在2013年間被委任為仲裁員共157次。海事仲裁組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一個分支,由專長於解決海事爭端的仲裁員組成。

 

案件統計 - 2012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2012年共處理了456起爭端事宜,其中包括293宗仲裁事項、116宗域名爭議以及47起調解糾紛。

在293宗仲裁事項中,68%為國際仲裁,32%為本地仲裁。2012年共有68宗案件由仲裁中心依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規則》全面管理, 相比於2011年由40%的增長。

中心為管理糾紛案件的標的金額總額為為十八億美元。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12年共委任196位仲裁員。

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海事仲裁組報告,其成員在2012年間被委任為仲裁員共163次。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的456爭端解決事宜於2012年,其中包括293仲裁事項,116的域名糾紛和47調解糾紛。

 

案件統計 - 2011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2011年共處理了502起爭端事宜,其中包括275宗仲裁事項、127宗域名爭議以及100起調解糾紛。在275宗仲裁事項中,65%為國際仲裁,35%為本地仲裁。

共計41宗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其規則全面管理。中心管理案件的標的總金額約合三十八億美元。

在所有仲裁案件中,14%涉及建築糾紛,29%為商業糾紛,15%為企業糾紛, 4%為保險糾紛, 38%則為海事糾紛。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11年共委任123位仲裁員。

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海事仲裁組報告,其成員在2011年間被委任為仲裁員共98次。

 

案件統計 - 2010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2010年共處理了624起爭端事宜,其中包括291宗仲裁事項、107宗域名爭議以及226起調解糾紛。

在291宗仲裁事項中,175宗為國際仲裁,116宗為本地仲裁。共計16宗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其規則全面管理。

在所有仲裁案件中,28%涉及建築糾紛,55%為商業糾紛,17%則為海事糾紛。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10年共委任158位仲裁員。

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海事仲裁組報告,其成員在2010年間被委任為仲裁員共131次。

 

案件統計 - 2009

2009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了649件案件,加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海事仲裁組的97件案件,共計746件案件。這之中,包括429件仲裁案件,140件域名案件,159件調解案件及18件審裁案件。

在2009年的429件仲裁案中,309件屬國際仲裁,120件為本地案件。其中29件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依據其規則管理。

在全部仲裁案中,93件涉及建築爭議,182件涉及商事爭議,154件涉及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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