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31日
政策,規則及補充規則 | 費用表 | 表格下載
政策,規則及補充規則
- 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 (只限中文版)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關於《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 (只限中文版)
- 案件程序所需費用標準如下:
專家組 爭議域名數量
(個數)總費用
(人民幣)中心管理費
(人民幣)專家組費用
(人民幣)一人專家組 1 8,000 4,000 4,000 一人專家組 2 到 5 12,000 6,000 6,000 一人專家組 6 到 10 16,000
8,000
8,000
一人專家組 10或以上 (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決定) 三人專家組 1
14,000 6,000
8,000
- 首席專家: 4,000
- 合作專家: 2,000
三人專家組 2 到 5 20,000
8,000
12,000
- 首席專家: 6,000
- 合作專家: 3,000
三人專家組
6 到 10 24,000 9,000 15,000
- 首席專家: 7,000
- 合作專家: 4,000
三人專家組
10或以上 (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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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應根據本程序規則的規定,按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中心支付固定的程序費用。如果被投訴人選擇將爭議交由三人專家組裁決,而不是交由投訴人選擇的一人專家組審理,則三人專家組費用的一半應由被投訴人承擔。在其他情形下,中心所有費用應由投訴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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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訴人未根據本程序規則的規定向中心繳納程序費用前,中心不應就有關投訴采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如果中心在收到投訴書後8日內未收到有關程序費用,則投訴視?撤回,程序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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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規則的規定,應當向中心繳納的案件程序費用,可以現金、支票、銀行匯款或銀行匯票等方式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支付。一般情況下,所需支付的費用均以人民幣為准。如果當事人以其他貨幣繳納,則該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匯率應以現行匯率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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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形下,如果舉行當庭聽證,中心可以要求當事人雙方另外支付費用。該費用應當由中心與當事人雙方和專家組協商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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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費用不包括當事人一方可能向其代理律師支付的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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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因向中心繳納案件程序費用而產生的銀行手續費、轉帳費或其他費用均由繳納費用的當事人一方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