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支援服務調解與仲裁的程序支援 調解與仲裁的程序 關於本地的仲裁,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有一套仲裁規則及與之配套的協助當事人和仲裁員的指引。關於國際仲裁,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建議使用其仲裁程序(包括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規則)。聯合國的仲裁規則是1976年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公佈的。聯合國年度大會通過其31/98號決議建議在解決國際爭議時使用聯合國的仲裁規則。 如果當事人希望使用國際商會、倫敦國際仲裁院、美國仲裁協會的仲裁規則或其他仲裁機構,他們可以同意按這些規則進行仲裁,無論使用哪個機構的規則及由哪個機構來進行仲裁,該仲裁可以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開庭。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有一套調解規則。這套規則是以香港政府的調解服務規則為基礎制訂的。該中心也有其他各種規則,可以用來解決特別爭議。 |


















